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医院应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此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叶春万
副组长:王良兵 马明
成员:陈运、孙少柳、张欢、李大纲、汤宜锁和医院物业保安人员。
二、在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向保卫科及院领导报告,保卫科将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1、在院内寻衅滋事的;
2、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6、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7、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恶意行为。
三、具体处理程序:
所有岗位的保安人员,当接到医护人员通知或保安巡视中发现在院内有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时:
1、首先要保持冷静,问清楚发生纠纷事件的具体位置(如:住院楼某层某房间)。
2、立即向保安主管汇报,由保安主管负责向院上级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附近岗位的保安员迅速到达事件现场,通知完毕后也立即赶赴现场。
3、到达现场保安人员应保持冷静,注意礼貌用语防止激化矛盾,驱散无关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密切注意现场情况变化,及时了解事件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努力平息事态。
4、努力控制现场事态恶化,如事态无法控制,应及时上报院领导并拨打报警电话,根据情况采取录像、拍照等措施,保留好现场证据。
5、纠纷事件如报警,保安人员必须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等事情解决完毕方能离开现场。在等待警方到达现场期间,保安员必须严密观察纠纷人员动向,防止伤害医务人员、破坏公共财产等现象的发生。
6、等事件完毕后,必须做好此事件的相关记录。
保安人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遵守纪律。过程中只能保护,不能打人。
四、如纠纷无法当天解决,为防止在事件解决期间继续发生突发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定:
1、在纠纷发生期间所有保安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外出,全天24小时备勤,接到通知3分钟之内必须赶到现场。
2、院全体保安人员(包括内保及外保)必须统一接受院内调配,增强院内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安全防护区域的巡视力度,尤其是门诊大厅、挂号室及收费处等场所。
3、院内保安人员安全巡视次数日间不能低于每小时一次,夜间不能低于每两小时一次,并有巡视记录。
4、所有安保负责人(包括内外保主管)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
5、治安监控室保安人员必须加强纠纷事件所在区域的监控力度,发现可疑动向立即上报保安班长采取措施,如不能立即联系到负责人可以直接调配保安员前去查看。
6、安保负责人必须定期对院所有保安员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自身防范等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