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上午,由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巢湖市卫健委、巢湖市医保局组成的检查组对我院进行合肥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复核创建工作检查验收。
检查组对照《合肥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表》中42项内容,采取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两种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在对药房、药库实地检查中,重点查看了药房、药库的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药品储存、陈列情况;现场随机抽取药品,查看核对药品进销存情况;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药品情况,温湿度监测系统、特殊药品管理、需冷链储存药品的验收和储存等情况。在查阅档案资料环节,查阅了药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验收过程中,检查组对医院药房(库)在制度落实、药品购进把关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经过全面验收评定,我院顺利通过“规范化药房”验收。
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幸福感,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有效举措。自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以来,我院严格对照建设验收标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软、硬件建设,制定建设进度表,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药学人员管理,完善设施设备,严把药品购进、验收关口,加强储存养护管理,正确调剂使用药品,自觉遵守药品法律法规,防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供稿:药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