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骨科医院疫情防控哨点用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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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骨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疫情防控哨点用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施工单位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资质,投标商中标后,必须自找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我院疫情防控哨点用房建设要求,设计出符合我院要求的图纸(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施工,图纸交医院存档。

2、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要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另预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医院财务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巢湖分行城北支行;账号:178206673475。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成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二、采购项目情况:

1.本项目门急诊阳光房建设工程,约长4.5米、宽10.6米、高3.6米,展开面积约156平米;2.要求铝合金框架结构,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1.4MM。顶部采用耐力板,顶部材质采用3.0钢架,主梁负梁材质壁厚均为3.0MM3.四周墙面采用5+12A+5中控钢化玻璃。4.推拉窗采用90系列系统窗。5.门选用系统钢化地弹门。6.屋面平顶或斜4-5度,下雨好沥水。7.保证有效与住院楼墙体及玻璃无缝衔接,做好防水防漏防渗水工作

三、招标办法:

1.开标现场由医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全程评标,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2.本次招标以最低有效投标价为中标方式,各竞标单位按工程设计和施工需求自行报价,在投标现场交由纪检监察人员检查现场拆封,由现场指定小组长当场宣布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四、本次采购控制价15万元。(包含设计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请各投标人按院方确定标准一次性报价,报价确认后不予调整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税务发票)三个月后支付80%,余下20%,三年内质量异议付清余款。

、合同期限:招标服务合同一次性签定。

七.工程质保期:短期用房,按国家标准3年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由中标方负责维保。

八、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施工期限要求20

报名地点:合肥市骨科医院总务处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汤宜锁

联系电话:13966371039     特此公告

 

               合肥市骨科医院总务处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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