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骨科医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就诊提示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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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医院各项诊疗工作有序开展,满足患者就诊需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通行要求

1、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我院实行预检分诊制度,患者及陪同人员均要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安康码及行程码均为绿码后方可进入院区内,无法扫码的患者,患者和陪同人员务必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1)14天内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主动报告南京等中高风险旅居史);

2)14天内与新冠病毒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

4)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3、外卖、送餐、快递等一律送到各指定暂存点,由订餐人或收件人自行领取

二、门诊就诊患者

1、我院是骨专科医院,不接诊、收治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遇有发热及疑似患者及时引导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2、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要门诊登记,并简要询问流行病学史;执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现场挂号,也可通过“健康合肥”微信公众号和“健康合肥”APP,提前线上挂号。

3、就诊及排队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4、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

1、所有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急诊患者按照规定安排在病区过渡病房,并及时采样送检。

2、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病区(检查除外)。实施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原则上固定一人陪护,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及本人身份证进入病区,每周检测核酸一次(免检测费)。如陪护人员一周内确需更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病区进行实名登记备案后,方可予以更换。

3、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有专人看管或门禁管理),患者、陪护人员除检查、用餐外非必须不外出;所有病区谢绝探视,建议采用多媒体视频(如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交流访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4、患者及陪护人员应积极配合病区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病房、不聚集等。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病房医护人员,听从医护人员安排。

为保障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就诊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

 

合肥市骨科医院

2021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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