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在我院官网公开的《住院楼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因工作需要,现就部分招标内容进行补充,在“二、投标供应商资格”中增加第7条、8条说明;“四、开标时间及地点”中增加第3条说明,内容如下: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具备工程咨询相关资质乙级及以上;
8.投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合肥市骨科医院八楼会议室
3.评标方法:在满足招标公告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此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合肥市骨科医院基建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