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骨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电梯维保单位,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服务要求:定期进行全面常规检查,每季进行深度检查维护保养,每年进行检查并出具特种设备检测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须针对电梯所有设备实际情况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且按时维护保养,按时作好记录。
要求提供日常检查实施细则,对相关的设备部位描述比较详细,对检测情况量化,细化,间隔时间合理。
2、电梯维保范围:检查电梯所有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保险、各种运行按钮、厅门触点、缓冲器开关、底坑张紧轮开关、接触器、控制柜风扇、门机轮、厅外显示透镜、重锤钢丝绳、同步钢丝绳、测速计轮子、单/双按钮板、门机皮带、导靴、外显板、通讯板、电梯光幕、平层感应器、厅门驱动轮等;
3、电梯维保要求:
(1)维修保养内容和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标准;
(2)电梯的维修保养项目不应少于合肥市电梯质检部门要求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完成半月、月、季、半年、年度保养;
(3)保证所用维修件均为合格的原厂配件;
(4)配合完成每年的电梯年度检测工作及其他需供应商协助的手续;
(5)配合完成大型活动的现场保障工作;
(6)按规定提供巡视养护记录,提交维修保养报告;
(7)电梯维修的电气作业部分,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
(8)进行电梯年度安全检验工作,必须保证电梯年检通过合格,
(9)每季度提交电梯故障率分析报告及维修保养报告;每季度对于电梯备件更换进行统计及分析原因,并提交具体分析报告;
(10)电梯出现较大故障或发生关人时投标人应派支援团队在30分钟内到场协助抢修工作,事后提交事故分析报告。
(11)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有丰富的电梯维修保养从业经验,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有不少于五个类似维保同品牌电梯项目的管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提供;安全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投标时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电话及由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复印件。
4、维修依据及标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号);
(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4-2007);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Z0005-2007);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令第140号);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05);
(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T6001-2007);
(8)《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5);
(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
如国家标准有变动,遵照最新标准执行。
5、电梯技术规格:
序号 |
梯号 |
制造商 |
(层/站/门) (提升高度/角度) |
安装地点 |
1 |
E/30038384.001 |
蒂森 |
10/10/10;1600kg;1.75m/s |
合肥市巢湖市巢湖北路58号 |
2 |
E/30038384.002 |
蒂森 |
10/10/10;1600kg;1.75m/s |
|
3 |
E/30038384.003 |
蒂森 |
9/9/9;1600kg;1.75m/s |
|
4 |
E/30038384.004 |
蒂森 |
9/9/9;1600kg;1.75m/s |
|
5 |
E/30038384.005 |
蒂森 |
10/10/10;1000kg;1.75m/s |
|
6 |
E/30038384.006 |
蒂森 |
10/10/10;1000kg;1.75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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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3625杂物梯 |
蒂森 |
10/10/10; 300kg;1.0m/s |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的。
三、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投标供应商拟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本项目现状,综合考虑投标风险,总价包死。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追加预算。
四、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控制价为5.6万元。
评标办法:本项目按综合评分法方式,其中技术分值70分,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医院类维保合同得5分,以此类推,提供14份医院类维保合同得满分(70分);商务分值30分,投标报价最低者得满分30分,每高1元-5000元扣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最终将各投标人技术分和商务分相加,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遇得分相同,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履约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款的25%(中标方及时提供合格的发票单据),履约六个月后支付到合同款的50%,履约九个月后支付到合同款的75%,合同履约一年后三个月内付清合同款。
六、报名需提供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委托人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相关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报名地点:合肥市骨科医院物流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即起至2019年1月7日下午17:00时截止(具体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551---82316317 13966371039
特此公告 合肥市骨科医院
19年1月3日